材教字〔2015〕6号
关于2015届毕业生自主实习答辩工作的有关安排
为顺利完成本届毕业生自主实习答辩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5年6月14日,具体地点查看分组安排。不能按期参加答辩的,责任自负。
二、答辩要求:
1.学生要准备自主实习答辩的发言提纲(PPT),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内容、成果、收获与经验教训等,时间一般为5-10分钟;
2.答辩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5-10分钟;
3.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4.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相应的答辩评语;
5. 自主实习答辩工作结束后,自主实习答辩工作小组会根据学生答辩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意见正式确定实习成绩,学生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优秀”学生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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