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院学字〔2015〕42 号文件的要求,系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本学期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文件上传如下,请各班认真对照《池州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辅导员办公室温老师处。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助学金汇总表及指标分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