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教字〔2015〕5号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15届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决定于2015年5月10日上午8:30开始在逸夫南501、502教室进行,请一次答辩未过和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的同学按时参加答辩!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