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教字〔2015〕4号
关于2015届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指导老师、2011级各本科专业学生:
请各位论文评阅老师于2015年4月22日 17:00之前把论文评阅结果(包括通过与没通过的)学生名单报给教研室主任;应化专业报给刘天宝老师,高分子专业报给钱立武教师,二教研室主任汇总后报王瑞侠老师。
凡是论文没有通过相似性检测(或未进行相似性检测的)、论文评阅没有通过的、指导老师不同意答辩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学生因特殊原因缺席毕业论文答辩需提交书面延期答辩申请,待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延期答辩(申请时间本周三下午5点前截止);提交延期答辩书面申请后未获准的,必须参加本次答辩。
论文答辩定于2015年4月26日如期举行(见2015年3月11日发材教字[2015]2号)。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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