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反应与操作的危险性

【 发布日期:2020-10-05      点击:

一)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学反应

要慎重地对待那些认为有危险性的化学药品和化学反应,不马虎火意,不蛮干,因为很多事故是由于开始时考虑不周而引起的。可能引起事故而又难以预测的化学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烃类及其他有机化合物在空气中被氧化时可生成过氧化物中间体或副产物,由于条件的不同,特别是有不安定混合物生成时,有可能喷料或爆炸。

单体聚合时产生聚合热。在一定的控制条件下使单体聚合,可以得到有用的聚合物。

聚合反应一旦开始,温度就会上升,如果事先没有预料而又没有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控制温度,容器则可能由于温度过高而遭到破坏,物料也会喷出来,造成爆炸与火灾。

氧化的副反应引起的事故。例如:在冷却到室温以下的硫酸-硝酸的混酸中,一边充分地搅拌一边滴加醇液,则生成相应的硝酸酯。此时所产生的热,主要是硝化反 应热以及由反应中生成水所引起的混酸稀释热,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热量并不太大。但是,通过隔离操作,若将醇液一下子加到同样的硫硝混酸中,根据所用醇的种类 和数量的不同,往往会产生爆发性地喷料或爆沸,其程度也与有无搅拌有关。

热交换用的热介质可以用水、植物油、硅油、高沸点有机溶剂、熔融金属等。如果所用的热介质管道上有孔隙,反应混合物与热介质即可混合而发生事故。一般来 说,这种事故的几率不大,因而人们对此往往不怎么注意。然而,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事故则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所用装置、管道的材料与化学药品反应可能生成危险物。如乙炔与铜易生成乙炔铜。其受热或受机械的刺激就成为一种敏感的爆炸物,为此不能用铜管容器来输送、处理、存放乙炔。

用错了化学药品而引起的事故。例如:混入有机物的药品,在加热过程中就会引起放热反应,倘若有问题,就会发生爆炸。一般来说,若在使用的物质中包含有氧化剂等危险物时,就应格外仔细地检查所用各种物质是否正确。

泄漏的活性物质与绝热材料接触也可能发生反应而导致事故。

存放在容器中的物料有可能产生气体,积累到一定浓度,超过一定压力就会引起爆作。

(二)与危险化学反应有关的操作

在下面的一些操作中,随着活性物质的浓缩,其所含能量相对集中,危险性也就大大增加,必须加以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在工厂以及实验室里进行蒸馏操作容易引起爆炸性火灾事故。蒸馏残渣能使爆炸性物质或不安定物质浓缩,它们往往是由副反应生成的,所以在进行反应产物的蒸馏时一定要慎重,切不可过度地蒸馏残渣。

过滤可使不安定物质得到分离集中,从而处于危险状态。尤其是那些对于摩擦或冲击敏感的物质,在过滤其溶液时不要用玻璃滤器之类的容易产生摩擦热的器具。

很多危险物用惰性溶剂稀释之后是比较安全的,而且在这种状态下长期保存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种溶液若洒在布上,待溶剂蒸发变干后,这块布就成了非常易燃的危险物。

粉末过筛时容易产生静电,所以过筛干燥的不安定物质时要特别注意。

用萃取操作来提取危险物时,由于萃取液浓缩,危险物就处于高浓度状态,这时危险性增大。

在结晶操作中,往往可以得到纯的不安定物质。但要注意,由丁结晶的条件不同,可能会得到对于摩擦和冲击非常敏感的结晶体。

循环使用反应液能使生产和实验的成本下降,还能使系统处于不污染环境的封闭状态,但采用反应液再循环方法,有可能造成不安定物质的富集。

在实验室的回流操作中,可能由于突沸或过热将可燃性液体喷出而着火。一般来说使用可燃性溶剂进行回流操作或蒸馏低闪点溶剂时,附近绝对不能有明火或着火源。

在不安定物质的合成反应中,如果搅拌能力差,反应变慢,加进的原料过剩,未反应的部分积蓄在体系中,若再强力搅拌,所积存的物料一起反应,使体系的温度迅速上升,往往会使反应无法控制。

若将不稳定的化合物或混合物升温,有时会引起热爆炸或突发性的反应。例如:在低温下将两种能发生放热反应的液体混合,然后再升温引起反应,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

对泄漏和洒落的问题处理不当也会引起事故。当危险的药品泄漏、洒落或堵塞时,人们首先应想好如何处理的方法。急于收拾复原而忘记它是危险物,往往又会导致二次灾害。

废弃的危险物在销毁操作中也时常会发生事故。在销毁废试剂时,要注意化学反应所引起的能量释放的危险性。

分光光度计每次测试完毕或更换样品液时,不能关闭样品池盖;使用光电池作为检测器的仪器连续使用不应超过2h, 每次使用后需要间歇 30min以上;每台仪器所配备的比色皿其透射比是经过配对的,必须配套使用。不能与 其他仪器上的比色皿单个调换,否则影响样品测试精度;测定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比色皿透光面。其透光面的清洁不可用滤纸、 纱布或毛刷擦拭,只能用镜头纸擦拭;分光光度计的吸光值在 0.2-0.7(透光率在20%-60%)准确度最高,低于0.1 或超 1.0 时误差较大。如未知样品的读数不在此范围时,应将样品做 适当稀释。